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积极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同步送达机制,主动帮扶引导失信市场主体及时信用修复,重塑自身信用,降低失信成本,提高企业合法合规经营能力。
海港分局按照《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
《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列明行政相对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网站、最短公示期、信用修复方法等内容。引导行政相对人了解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政策,及时修复信用,降低失信影响。《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意见书》则根据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为行政相对人提出有针对性的企业合规指导意见。
通过推行“三书同达”机制,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把服务企业的理念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以“执法温度”激发市场活力,海港分局执法人员不仅“送罚单”,更“送政策”“送指南”,有效引导、规范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避免企业因不熟悉修复流程而陷入“失信困局”。
下一步,海港分局将持续深化“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更精准的举措、更高效的流程,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安心发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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