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市没有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所有建设工地都没有剥离表层种植土壤单独保存”问题,目前我省还没有相关具体管理规定,目前,建设工地有的土壤剥离后用于回填,有的单独存放用于本项目的绿化使用。
我们将持续推进土壤法及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并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对接,待省级具体管理规定出台后,严格落实,确保土壤法顺利实施。同意该问题通过整改验收。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6日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维护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邮箱:qhdhbxxzx@126.com 邮编:066000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0887号
冀ICP备09049590号-1 网站标识:1303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