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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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实行农村生活污水排查周报制度
发布单位:海港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14

为全面掌握辖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动态,精准破解治理难题,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创新推行农村生活污水排查周报制度,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排查监管,筑牢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防线,为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健全机制,构建排查格局。海港分局以“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为目标,将农村生活污水排查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排查周报制度。工作人员每周深入各行政村,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运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黑臭水体整治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周报告制度,内容涵盖排查村数、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等。

强化整改,确保治理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跟踪实效”的闭环管理机制。对周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组织“回头看”行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长效推进,巩固治理成果。海港分局在落实周报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与农业农村、各乡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同时,持续优化周报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分析研判、整改落实等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下一步,海港分局将继续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排查周报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被动整改”向“主动治理”转变,巩固治理成果,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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