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2024年10月,全市共监测上报3个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分别为:石河水库、洋河水库、桃林口水库,均为地表水水源。
(一)监测点位
地表水水源:湖库型水源按常规监测点位采样,在每个水源取水口周边100米处设置1个监测点位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水面下0.5米处。
(二)监测断面
地表水水源:石河水库的大坝断面,洋河水库的出口断面,桃林口水库出口断面。
(三)监测项目
地表水水源: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2项。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特定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3个地表水水源中,石河水库达到Ⅲ类标准,洋河水库达到Ⅲ标准,桃林口水库达到Ⅲ类标准。
附件
2024年10月秦皇岛市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
序号 |
省份名称 |
城市名称 |
水源名称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标及超标倍数 |
1 |
河北省 |
秦皇岛 |
石河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2 |
河北省 |
秦皇岛 |
洋河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3 |
河北省 |
秦皇岛 |
桃林口水库 |
地表水 |
达标 |
— |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的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总氮不参评。
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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