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秦皇岛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海港区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工作,4月25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区分局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海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田宇主持,全区75家企业环保负责人参会。
会议解读了《秦皇岛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对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修编工作、涉VOCs企业综合治理“一厂一策”编制工作、用车大户门禁工作进行推进部署。
会议要求,一是重点涉气企业对《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开展企业自查,规范减排方案,并及时备案,下一步分局将开展“回头看”检查。二是要求所有涉VOCs企业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并及时备案,分局将对治理效果和落实情况进行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三是辖区内所有柴油车用车大户需按照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对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的单位将依法处置并向社会公开。
会议强调,海港区目前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非常严峻,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一定要缜密部署、强力推进,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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