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有效降低大气污染防治站点监测指数超标风险,保障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并制定了《昌黎县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和工作专班运行方案》,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县公安局牵头的工作专班。我局依据《昌黎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开展巡查督导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在元旦期间,针对7个分包乡镇我局成立7个巡查督导小组,出动14人次,进行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巡查巡视。对十里铺、大蒲河、团林乡、新集镇、马坨店、荒佃庄镇、葛条港乡进行督导,发动人员6人,联合各乡镇班子成员,结合空气站点数据及风向情况,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不间断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巡查,主要关注居民聚集区、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对昌黎县果研所技术开发部、荒田庄镇中心小学、昌黎县周庆恩中学、631县道等点位进行督导劝阻燃放行为4起。
此次行动,成功劝阻违规燃放行为4起,禁放后元旦期间 PM₂.₅浓度上升幅度显著降低。有效遏制了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大气污染和安全隐患。
年关临近,为进一步压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责任,筑牢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防线,我局将抽调骨干执法力量,组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巡查督导专项工作专班。专班将聚焦居民聚集区、田间地头、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结合空气监测站点数据及气象条件,加密巡查督导频次。同时,强化与乡镇、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确保县委县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工作部署落地见效,圆满完成巡查督导任务。 (供稿人:高蕴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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