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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多措并举 加强扇贝加工监管
发布单位:昌黎县分局 发布日期:2025-10-16

昌黎县是海水养殖大县,集中在茹荷、团林、大蒲河等6个沿海乡镇。每年的10月-12月是扇贝收获季节,为持续强化扇贝加工行业规范化管理,推动全县扇贝养殖加工产业向绿色化、高质量方向良性发展,切实消除污染物入河入海风险隐患,系统性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我局加大对各乡镇扇贝加工业的监管力度,结合近年来扇贝加工行业规范管理工作实践与经验,开展扇贝加工行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

一是由各乡镇对辖区内扇贝养殖、扇贝柱挖取加工点、扇贝柱熟制加工点、扇贝水熬制加工点及扇贝壳堆存点等“全链条环节”进行排查,明确各加工点具体位置、生产规模、负责人信息等关键内容,规范建立台账

二是制定高标准处置程序首先在建设选址方面,要求所有扇贝加工点须远离河流主河道及支流500米以上,周边无入河沟渠、坑塘等水体;严禁占用基本农田、耕地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各乡镇强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工点,对规模小、布局分散的加工场点进行整合,避免无序分布。其次是明确建设标准由于扇贝出产量大,乡镇集中整合了机械加工场所,明确要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废水外排口建设废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废水收集设施须满足“防渗漏、防溢流”双重要求,池体材质及施工工艺需符合环保标准,加工操作场所地面须采取防渗处理,防止废水渗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加工废水通过水管流入收集池,再经过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汇入絮凝沉淀池,最后流入附近的农地、林地进行浇灌。

三是强化规范管理。从10月开始到加工结束,我局出动执法力量,实行分组排班、分片负责制度每周2-3次深入加工点开展实地巡查对巡查发现的废水违法排放、燃用不符合要求的燃料、废气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行为的加工户,依法严厉打击。扇贝加工废水可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或集中处理达到灌溉标准后用于造林灌溉,转运协议、处置台账等资料必须齐全规范。加工点使用的锅炉须采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生物质成型燃料、电能等),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各乡镇负责组织建立扇贝壳集中暂存点,做好防雨淋、防渗漏措施,不得私自随意堆存,并引导扇贝加工户将扇贝壳统一交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供稿人: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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