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汛期水环境安全,严防养殖粪污污染风险,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立足职能定位,以雨前排查整治、雨中巡查监管、雨后整改提升为抓手,构建养殖粪污全周期防控体系,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工作提质增效。
雨前巡查整治,压实源头防控责任。海港分局积极组织镇村落实包联责任,开展养殖粪污堆存情况专项巡查。重点对养殖场(户)粪污暂存场所、堆肥场地等点位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针对发现的粪污超量贮存、苫盖不严等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在大雨来临前完成粪污清运、规范苫盖,确保粪污存储设施密封性达标,避免养殖粪污随雨水入河,从源头切断污染入河途径。
雨中动态排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巡查人员在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重点核查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及散养户雨污分流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粪污外溢、雨污混排等问题。海港分局同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恶意将养殖粪污排入河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采取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雨后复核整改,确保问题闭环管理。降雨结束后,积极组织各镇村对照雨前、雨中发现的问题清单,逐项开展“回头看”复查工作。对整改不到位、反弹回潮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总结汛期养殖粪污防控经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下一步,海港分局将持续深化全周期防控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与科技赋能,推动养殖粪污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治”转变,为守护区域水环境安全提供建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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