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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昌黎分局 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单位:昌黎县分局 发布日期:2025-08-0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昌黎县生态环境分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层单位进一步规范双随机监管,通过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设备、分表计电等手段,对企业开展远程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情况,实现“无事不扰”。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制度,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减少企业负担。 建立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违法、整改落实等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处罚过企业列入特殊监管单位,加大检查频次,促使企业完成环保目标。 科学制定抽查机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对企业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油烟扰民、非法倾倒固废等问题,联合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问题解决效率。(供稿人:许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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