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昌黎县生态环境分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基层单位,进一步规范双随机监管,通过运用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测设备、分表计电等手段,对企业开展远程监控,实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情况,实现“无事不扰”。推行“轻微不罚”“首违不罚”制度,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企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减少企业负担。 建立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环境违法、整改落实等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对信用良好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被处罚过的企业列入特殊监管单位,加大检查频次,促使企业完成环保目标。 科学制定抽查机制,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企业环境风险等级、信用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信用信息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联合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制定跨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对企业开展“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污染、油烟扰民、非法倾倒固废等问题,联合城管、住建、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提升问题解决效率。(供稿人:许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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