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自动监测设备安装使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以自动监测为核心的非现场监管,推动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近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全力做好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安装与联网排查工作,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监管模式,构建智慧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确定安装联网名单。严格按照《秦皇岛市2025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核查海港区2025年度最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水、大气等重点排污单位(以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且在排污许可证中明确应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污单位),对本辖区内重点单位逐一排查、梳理,形成应实施自动监测的重点单位名单。
二是制定安装联网计划。组织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做好自动监测安装、联网工作,指导和督促重点单位依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排放标准规定,确定具体监测点位、监测指标,制定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联网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三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求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依规按照规定的点位、数量、项目及频次,在规定时限内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并在河北省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联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补充完善排口、指标及基本管理信息。
下一步,分局将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自动监测设备联网信息等进行全面排查,对信息填报不一致的立即调整;对自动监测设备应装未装、应联未联、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全面完成2025年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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