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您好!欢迎来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环境新闻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分局 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要求 推进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山海关分局 落实省生态环境厅要求 推进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发布单位:山海关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5-03-19

为进一步提升环境应急管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山海关生态环境分局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优化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指导意见》,对纳入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细致梳理。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以及尾矿库企业等,根据其环境风险状况,分别实施常规管理和简化管理。

在备案工作中,区生态环境分局首次对环境风险较小、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环境应急管理措施较为完善且过往环境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实施简化备案流程,实施简化管理是本次备案的一大亮点。对于这类企事业单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适当简化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内容,简化应急预案编制的部分环节,减少不必要的文件提交。通过简化管理,不仅缩短了备案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还让企业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

本次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的开展,是提升区域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分类管理,既能确保高风险企业具备完善的应急响应能力,又能为低风险企业提供便利,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分局将加强对备案企业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切实保障区域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山海关区将持续跟踪备案工作进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为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维护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邮箱:qhdhbxxzx@126.com     邮编:066000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0887号     冀ICP备09049590号-1    网站标识:1303000022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