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环境守法信用,营造良好信用环境。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多措并举,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实现经济和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严格实行分级监管。按照《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办法》要求,依托河北省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用评价工作,按照不同失信行为进行相应扣分评级工作,将环保信用等级分为A、B、C、D、E五个级别,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同步进行修复告知。在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同步向当事人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推动信用修复服务前移,实现处罚与修复“齐步走”,鼓励和支持失信企业及时修复失信、重建信用,夯实企业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环保理念和环保自觉。
及时开展信用修复。分局对近年来受过行政处罚且达到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开展定期清理,确定企业信用修复名单,安排专人负责信用修复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协助企业进行修复信用材料申报工作,核实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助力企业更好更快完成信用修复工作,提高信用修复率,消除失信影响。
下一步,分局将加快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加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提升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和环境守法意识,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信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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