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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整治“散乱污”企业 多方合力共创和谐关城
发布单位:山海关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4-06-24

  按照《山海关区“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推动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分局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细研深学,持续排查。分局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山海关区“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内容及要求,夯实执法理论基础,提升执法业务能力,为本次行动提供详实的指导思想,更好地指导本次专项行动;分局与各镇、街联查联动,联合发力排查整治我区“散乱污”企业,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铁腕”手段,严查严办,进一步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是分类整治,严打不懈。分局与各镇、街在本次排查整治过程中采取统筹监管,因地制宜方式,对原列入规范整治类“散乱污”企业的手续完善情况、整改水平等全面检查;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分局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对整改水平低,不能达到现有环境管理要求的,进行责令整改;对原整合搬迁类“散乱污”企业,要对企业原址丧失恢复生产能力情况、搬迁后的企业取得合法手续和整改水平情况开展检查,发现企业原址擅自非法生产的,依法予以取缔;对搬迁后仍未取得合法手续的,依法依规严厉处罚,责令停产。截至目前,分局已排查发现5家“散乱污”企业,均已将移交函送至各责任部门进行查办。

  三是动态监管,强化督导。分局全面排查、分类整治,按照各责任部门上报“散乱污”企业名单进行梳理、汇总,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联络人、整治措施以及完成时限,并盯报各企业的清理整治情况,共同做好销号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再次,分局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并在帮扶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企业规范生产,严把环境质量关;对于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进行曝光,积极引导企业提高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环境问题严重违法的企业经营者和有关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做好“散乱污”企业的督办工作,进一步消除企业的环境污染隐患,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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