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关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自行监测主体责任,保障企业自行监测的高效开展,近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海港分局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监督检查。
排污单位依法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以掌握自身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监测开展及信息公开、监测报告原始记录规范性及真实性、排污许可证执行、废水和废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等。针对个别企业没有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没有自行监测报告、自行监测信息未上传平台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排污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规范性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工作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在检查同时,执法人员积极做好法律宣传和企业帮扶工作,帮助企业解决自行监测方面遇到的困难,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要点、依据标准文件、技术规范及自查要求进行了详细解读,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自行监测主体责任,支持企业合法合规发展。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加强对排污许可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压实排污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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