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对中共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7月15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为全面抓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7月19日市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按照此次专项巡察整改任务共7个具体问题成立了由高源山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7月24日召开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动员会。
会议强调:一是严把整改时限,此次巡察整改工作分为集中整改、形成报告、建立档案三个阶段,要求自反馈意见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各单位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时间步骤和“五个到位”的标准,即点对点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到位、举一反三到位、防止反弹到位、追责问责到位,认认真真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精准整改措施,针对巡察组反馈的7个问题,全系统上下务必举一反三,把自己摆进去,对照每一个问题,查找不足,制定改正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要有数字和事例作支撑,点人点事要写明时间、姓名、职务、情节等要素,不得泛泛代指。各级党组织要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三是完善长效机制,通过这次巡察整改工作,要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特点规律,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用更加完整完备、具体周密、系统配套的制度,切实提高全系统的工作效能。坚持用一整套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确保圆满完成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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