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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1-10

秦皇岛市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序号

审批事项名称

监管法律法规依据

监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八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有关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其他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查清原因、查明责任。对属于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编制不实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属于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对依法不应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批准的,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3

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六十二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4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与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5

排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卫生计生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业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6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7

辐射安全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8

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9

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六十二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10

辐射监测机构资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有关部门

环境保护部门

11

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 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等

环境保护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等

12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 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等

环境保护部门

13

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调整和更改自然保护区性质、范围、界限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八条 国家对自然保护区实行综合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自然保护区的综合管理。国务院林业、农业、地质矿产、水利、海洋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主管有关的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自然保护区管理的部门的设置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门、林业部门、农业部门、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门等

环境保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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