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前期污染地块的排查录入工作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分区组织对污染地块开展再排查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认真组织排查。污染地块的监管是《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明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终期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各县区分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再次组织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并对排查出的疑似污染地块及时录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二是加强联动,准确摸排情况。要积极主动与辖区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对接,及时掌握用地和企业搬迁等相关信息,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测和污染源普查等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确定本辖区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安全利用。要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计划,加大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力度。对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的地块,要及时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或土壤污染责任人,督促其在6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加大工作督导、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严厉查处土壤污染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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