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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河北省六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均同比下降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6-22

     自5月份起,我省启动了为期5个月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夏季会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5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14,同比下降11.2%,六项大气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同比下降。

  监测数据显示,5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PM10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3%;二氧化硫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二氧化氮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9%;一氧化碳为1.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臭氧为18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除臭氧外,其余五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为2013年实施新标准以来历年同期最低。5月份,全省优良天数平均为22天,同比增加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0天。

  从各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情况看,全省11个设区市中9个设区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市浓度值较低,分别为21、22、28微克/立方米。从改善程度看,9个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降幅较大的邢台、秦皇岛、沧州市分别下降19.5%、17.6%、17.1%。

  从1—5月累计情况看,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32,同比下降16.0%;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9%;此外,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五项污染浓度均同比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22.8%、26.3%、17.5%、8.3%、5.0%。全省优良天数平均为107天,同比增加1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0.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8天,同比减少4天,空气质量呈明显改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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