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审批
1、报告书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召开专家审查会 报窗口并提供电子版进行网上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 项目召开局内审查会 窗口进行拟批准前公示(5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2、报告表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项目专家审查 报窗口并提供电子版进行网上受理公示(3个工作日) 项目召开局内审查会 窗口进行拟批准前公示(2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3、登记表项目
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申报网址:http://110.249.223.86:8080/REG/
二、项目验收
按规定由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