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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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与验收程序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1-28
 

一、项目审批

1、报告书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召开专家审查会 报窗口并提供电子版进行网上受理公示(10个工作日) 项目召开局内审查会 窗口进行拟批准前公示(5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2、报告表项目

建设单位提交相关材料 现场踏勘 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文件 项目专家审查 报窗口并提供电子版进行网上受理公示(3个工作日) 项目召开局内审查会 窗口进行拟批准前公示(2个工作日) 局内签字送达

二、项目验收

按规定由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完成前,应依法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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