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垚鑫矿业有限公司金选厂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龙满族自治县垚鑫矿业有限公司金选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651959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066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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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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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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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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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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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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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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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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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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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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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垚鑫矿业有限公司金选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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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娄杖子镇狮子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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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垚鑫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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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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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青龙满族自治县娄杖子镇狮子坪村。项目选厂总占地面积9051m2,利用青龙满族自治县岩宝昌矿业有限公司原有厂房,拆除岩宝昌矿业有限公司所有设备,新建原料库、破碎车间、药品库、沉淀池、事故池、危废间等设施,设有一条破碎生产线、两条球磨浮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金矿石15万吨,年产Au品位46.53 g/t(伴生Ag品位124.7g/t)的金精粉14700吨,尾矿排放利用原岩宝昌选厂尾矿库。尾矿库位于选厂西侧700m处,占地面积23334 m2,为山谷型五等库,尾矿库总库容29.54万m3,有效库容25.4万m3,岩宝昌铁选厂已填埋尾矿0.7年(5.47万m3),剩余有效库容19.93万 m3,服务年限为2.3年,尾矿浆输送管道与回水管道路径一致,尾矿输送管道和回水管道均为一用一备。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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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破碎筛分、原料库装卸、尾矿库。破碎筛分工序通过各产尘节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最终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鄂破机、锤式破碎机进、出料口及中转料仓出料口、球磨机进料口设置水喷淋设施,并将皮带输送廊道密闭;原料库三面封闭,一面进出料,装卸时通过洒水抑尘降低粉尘排放量;尾矿库通过及时对堆积坝外侧台阶覆土绿化,减少尾矿暴露时间以减少尾矿库粉尘的产生量。
2、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厂区设置防渗旱厕,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水,水量较少且水质简单,部分泼洒厂区抑尘,部分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生产废水主要为精矿脱水、尾矿脱水,精矿经沉淀池沉淀,废水流入循环水池;尾矿经2口排水井脱水,废水流入消力池(回水池),再由消力池(回水池)流入循环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尾矿作为固体载体对黄药、2#油降解吸附效率较高,尾矿库渗流水下渗不会污染环境。因此,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球磨机、分级机、浮选机、泵类、风机等机械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
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安装消声器、厂房隔声,各种泵类管道连接处安装橡胶减震接头等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经以上措施衰减再经过树木、围墙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尾矿、除尘灰、废机油、废油桶、2#油废桶、废包装袋(黄药)、废钢球和生活垃圾,其中尾矿、除尘灰、废钢球、生活垃圾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废机油、废油桶、废包装袋(黄药)、2#油废桶属于危险废物。尾矿堆存于尾矿库,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球磨工序,废钢球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废油桶、废包装袋(黄药)、2#油废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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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公众参与,根据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没有公众对本项目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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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环评违法行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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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审批前信息公开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