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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民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单位:卢龙县分局 发布日期:2020-03-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市民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7208529 通讯地址:卢龙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秸秆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

卢龙县刘田各庄镇赵官庄村(刘田各庄镇赵官庄养殖小区)

秦皇岛市民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黄冈翱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民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秸秆及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位于卢龙县刘田各庄镇赵官庄村(刘田各庄镇赵官庄养殖小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占地5333.6m2,总建筑面积3344m2。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秸秆及畜禽粪便30000t

废气:生产过程中粉尘

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筛分等工序中会产生大量含有机质的粉尘。在干燥机、粉碎机及造粒机、筛分机位置上方设置半密闭集气罩收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

项目再畜禽粪便堆存过程中定期添加除臭剂,车间设置2台风机,设置臭气收集管,用抽风机将臭气输送至“UV光催化氧化+水喷淋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尾气经115 m排气筒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及发酵产生的少量发酵渗滤液;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喷于堆垛,不外排。渗滤液收集至渗滤液池暂存,暂存池采取基础防渗;回喷于堆垛,不外排。

噪声:项目在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为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将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内,厂房采取密闭隔声措施,同时对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对设备采取底座减振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和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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