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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病房楼工程项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发布单位:环评审批 发布日期:2020-04-16


   根据建设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病房楼工程项目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做出验收合格的决定,现将建设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651959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红旗路2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市生态环境局(066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

报告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

与情况

1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病房楼工程项目

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18号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   

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监测单位: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18号黑龙江省第三医院秦皇岛分院内,是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一座6F病房楼,将原设置在门诊楼的88张病床全部挪至新建的病房楼内,并新增了病床12张;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一级强化+紫外线消毒”工艺)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新建一个消防水池,新建危废暂存间和医疗废物暂存间各一座项目实际总投资904.3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3万元,占总投资的6.1%。

2016年6月8日,原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秦环审表[2016]16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已全线投产试运行,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同步建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废物、一级强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池中污泥、臭气处理系统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每日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48小时内转移至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污泥、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采用专用容器包装暂存于危废间内(危废间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定期交由秦皇岛市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河北新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验收监测报告表》表明:该医院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固体废物得到了妥善处置。

 

本次公众参与广泛征询了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公众的意见。调查统计结果表明,被调查者表示支持项目,没有反对意见。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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