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关于秦皇岛市道天高科技有限公司等温负压法制造炭炭刹车盘(片)及高温结构(强度)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市道天高科技有限公司等温负压法制造炭炭刹车盘(片)及高温结构(强度)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926030 通讯地址: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商务大厦404室,秦皇岛开发区环境保护局(066004)
项目名称 :秦皇岛市道天高科技有限公司等温负压法制造炭炭刹车盘(片)及高温结构(强度)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12号
建设单位: 秦皇岛市道天高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福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次扩建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年产(军/民飞机用)炭炭复合材料刹车盘350盘及高温结构(强度)件500件生产线1条,项目位于开发区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山路12号,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项目沉积炉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制定行业标准的炉窑标准限值。部分半成品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经2台移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直接排放,颗粒物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2、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后排入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3、本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并布置在厂房内,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不合格品、炭黑、碳碎屑、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相关承诺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