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星箭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激光陀螺仪、电加热屏蔽玻璃、LED发光装饰玻璃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秦皇岛星箭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激光陀螺仪、电加热屏蔽玻璃、LED发光装饰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926030
通讯地址: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商务大厦425室,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066004)
项目名称:激光陀螺仪、电加热屏蔽玻璃、LED发光装饰玻璃项目
建设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凯湖路5号
建设单位:秦皇岛星箭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废气主要为真空镀膜产生的油雾、高压釜及预压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激光刻制产生的锡烟颗粒物及LED光源线焊接过程产生的少量焊烟。项目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进入UV光催化氧化处理后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必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 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项目真空镀膜产生的油雾由一套油雾分离设备进行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在激光刻制产生的锡烟颗粒物及LED光源线焊接过程产生焊烟,颗粒物排放浓度必须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龙海道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必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秦皇岛市龙海道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镀膜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消减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改裁的边角料、修边工序的PVB废料、UV光管以及生活垃圾。边角料、PVB废料收集后外售;UV光管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50米。项目总量指标为COD 0.06t/a、氨氮0.0059t/a、非甲烷总烃0.017t/a;扩建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84t/a、NH3-N0.02t/a非甲烷总烃0.017t/a。
公众参与情况:无 相关承诺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