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环办厅函〔2019〕672号)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今日对公众发布2021年02月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国省控(考)断面共计18个,2月,姜各庄无监测数据,实际开展监测断面共计17个。已开展17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为2个,占11.8%,分别为青龙河的红旗杆、田庄子断面;Ⅱ类水质断面为6个,占35.3%,分别为石河的石河口断面,青龙河的桃林口断面,戴河的戴河村、戴河口断面,新开河的新开河口断面和滦河的滦县大桥断面;Ⅲ类水质断面为5个,占29.4%,分别为石河的铁路桥和大坝断面,戴河的尼龙坝断面,洋河的洋河口断面,饮马河的饮马河口断面;Ⅳ类水质断面为4个,占23.5%,分别为人造河的人造河口断面,汤河的海洋桥、汤河桥、汤河口断面;无Ⅴ类水质断面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备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 号)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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