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环办厅函〔2019〕672号)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公众发布2023年1月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
全市国省控(考)断面共计19个,1月实际开展监测断面共计19个。已开展19个监测断面中,Ⅰ类水质断面4个,占比21.0 %,分别为石河铁路桥、大坝断面,青龙河红旗杆、田庄子断面;Ⅱ类水质断面8个,占比42.1 %,分别为滦河姜各庄、滦县大桥断面,石河石河口断面,汤河汤河口断面,戴河戴河村断面,洋河洋河口断面,青龙河桃林口断面,沙河北冷口村断面;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比31.6 %,分别为汤河海阳桥、汤河桥断面,戴河尼龙坝、戴河戴河口断面,新开河新开河口断面,人造河人造河口断面;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5.3 %,为饮马河饮马河口断面。无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
备注: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 号)等文件。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维护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邮箱:qhdhbxxzx@126.com 邮编:066000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0887号
冀ICP备09049590号-1 网站标识:1303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