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2月份全市环境信访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1年2月份,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90件,对所有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相关县区分局办理,重要件和领导批示件由支队直接查办,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案件办结率95.56%。
与2020年同期相比,全市环境信访数量有所增加(见表一)。
表一、2021年、2021年全市环境信访数量月比较表
月份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2020 |
90 |
119 |
203 |
187 |
306 |
312 |
260 |
273 |
172 |
294 |
||
2021 |
111 |
90 |
|
|
|
|
|
|
|
|
|
|
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所占比重较大,三类污染投诉占到全部举报的93.33%(见表二)。
表二、 2月份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表
污染类型 |
大气 |
水污 |
噪声 |
固体废物 |
畜禽养殖 |
其它 |
数量 |
43 |
23 |
18 |
0 |
0 |
6 |
所占比例(%) |
47.78 |
25.55 |
20.0 |
0 |
0 |
6.67 |
按照举报来源分,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仍是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占所有举报案件的100%(见表三)。
表三、2月份按照举报来源分类表
举报来源 |
电话 |
网上举报 |
来人 |
来信 |
数量 |
50 |
40 |
0 |
0 |
所占比例(%) |
55.56 |
44.44 |
0 |
0 |
按照属地分,卢龙县、青龙县和昌黎县所占比重较大,占总数的66.67%
(二)赴省、进京情况
2月份,我市未发生赴省访、进京访。
二、2021年1-2月份环境信访举报统计
1-2月份,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201件,较2020年同期相比增加111件,同比上升123.33%。
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水污染所占比重较大,三类污染投诉占到全部举报的89.05%(见表四)。
表四、 1-2月份按照污染类型分类表
污染类型 |
大气 |
水污 |
噪声 |
固体废物 |
畜禽养殖 |
其它 |
数量 |
91 |
48 |
40 |
0 |
2 |
20 |
所占比例(%) |
44.78 |
23.88 |
19.90 |
0 |
0.99 |
3.83 |
按照举报来源分,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仍是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占所有举报案件的98.01%(见表五)。
表五、1-2月份按照举报来源分类表
举报来源 |
电话 |
网上举报 |
来人 |
来信 |
数量 |
117 |
80 |
1 |
3 |
所占比例(%) |
58.21 |
39.80 |
0.50 |
1.49 |
按照属地分,青龙县、卢龙县和海港区所占比重较大,占总数的61.69%。
三、2021年2月份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一)冀环信〔2021〕018号反映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使用燃煤烧制白灰污染环境问题。2021年2月9日,卢龙县分局对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公司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处于停产中。针对信访人反映秦皇岛市博阳矿业有限公司生产使用燃煤烧制白灰问题,执法人员调取了其环保手续,环评文件显示生产燃料为焦炭,经现场检查该公司使用的全部为焦炭,未发现散煤。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和调取了该公司自2020年以来购买焦炭的购销合同、购买发票等相关资料,未发现该企业存在购买散煤的情况。
四、2021年3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一)督促各县区分局环保举报热线24小时畅通,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群众举报的环境信访问题能够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答复举报人;
(二)督办各县区分局及时受理各举报平台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并按时反馈,做到快查快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避免或减少重复案件的发生;
(三)加大对领导批办、舆情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重点案件的现场督办查处力度,确保查处到位、解决到位、化解到位,尽量减少问题上行;
(四)督促各县区分局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环境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电话有人接,接报有人管,坚决杜绝漏岗现象的发生;
(五)督办各县区分局加大对重点案件、重复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主动化解积案和疑难案件,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维护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邮箱:qhdhbxxzx@126.com 邮编:066000
冀公网安备13030202000887号 冀ICP备09049590号-1 网站标识:130300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