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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份全市环境信访情况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2-14

一、2019年12月份全市环境信访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份,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121件,较上月相比减少42件,同比下降25.77%对所有环境信访举报案件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转相关县区分局办理,重要件和领导批示件由支队直接查办,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案件办结率83.47%

对比2018年同期,全市环境信访数量增加3件,同比上升2.54%

    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噪声污染所占比重较大,三类污染投诉占到全部举报的88.43%    按照举报来源分,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仍是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占所有举报案件的99.17%

按照属地分,卢龙县、青龙县和海港区所占比重较大,占总数的58.67%

  (二)赴省、进京情况

12月份,我市未发生赴省访,进京访1批3人次。2019年12月24日,青龙满族自治县朱杖子乡前白枣山村张青福一行3人到生态环境部上访,反映青龙县发达铁矿,地下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及排放的废水污染环境问题。诉求:企业停产、关闭,赔偿损失。该案件已通过举报平台转青龙县分局调查处理,目前正在办理中。

二、2019年1-12月份环境信访举报统计

1-12月份,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案件2261件,较2018年同期相比增长571件,同比上升33.79%。

按照污染类型分类,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和水污染所占比重较大,三类污染投诉占到全部举报的88.99%按照举报来源分,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仍是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占所有举报案件的97.78%    按照属地分,青龙县和海港区所占比重较大,占总数的44.05%。

     三、2019年12月份重点案件办理情况

1.省长电话反映的“卢龙县多家无名红薯加工厂污水未经

处理直排到周边的田地里”的举报件。市环境执法支队、卢龙县分局、木井镇政府及郝佃子村委会联合调查,郝佃子村西龙凤河北岸共有甘薯加工点4处。其中3处加工点无生产迹象;1处加工点未生产但有生产迹象,现场有滚龙、粉碎机、水泵等加工设备,两座淀粉沉淀池内存有淀粉浆。该加工点不属于卢龙县政府确定的甘薯加工点,无环保手续。针对现场检查情况,联合调查组要求该加工点自行拆除甘薯加工点的生产设备,严禁私自加工甘薯。经卢龙县分局执法人员后督察,目前设备已拆除。

 2.环境舆情网民反映的“秦皇岛市昌黎县刘台庄镇刘台庄村农丰饲料加工企业在生产时烟气,噪声污染”的举报件。经昌黎县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全称为昌黎县农丰饲料有限公司,位于昌黎县刘台庄刘台庄村村南261省道东侧,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企业废气产生节点为真空负压罐及压榨机产生的油烟,建设有隔油+水喷淋油烟净化系统污染治理设施,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正在使用,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从远近多个角度观察肉眼均未看到锅炉冒黑烟现象。经查阅环评和现场核对,该公司整个生产工序没有产生噪声的工艺,未发现噪音很大的问题。根据现场核实情况,为准确掌握该公司烟气、噪声排放情况,昌黎县分局拟对该公司的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一经发现超标现象将严厉处罚;同时加大对该公司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2020年1月份重点工作计划

(一)督促各县区分局继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信访重点案件攻坚行动,加大化解力度,对一时化解不了的,要做好解释和政策宣传,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稳控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我市的和谐稳定;

(二)督办各县区分局及时受理各举报平台交办的环境信访案件并按时反馈,做到快查快报,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避免或减少重复案件的发生;

 (三)加大对领导批办、舆情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重点案件的现场督办查处力度,确保查处到位、解决到位、化解到位,尽量减少问题上行;

 (四)督促各县区分局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确保环境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电话有人接,接报有人管,坚决杜绝漏岗现象的发生

(五)做好2019年我市环境信访工作总结,谋划2020年我市环境信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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