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安丰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做出批复的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652375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06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安丰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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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 |
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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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
建设2×180MVA/2×50MVA共4台主变,主变户外布置,配电装置户内布置,电压等级220kV/110kV/35kV,。220kV规划出线2回,本期建设2回;110 kV规划出线8回,本期建设出线8回;35 kV规划出线8回,本期建设出线8回。占地13161.6m2。
本项目新建双回220kV线路接入碣石220kV变电站双回输电线路,线路由碣石220kV变电站西侧220kV出线间隔处出线,由南侧接入安丰220kV变电站。线路采用双回路架空架线方式,线路长为5.0 km。
项目总投资:8270.35万元,环保投资83万元。 |
(一)电磁环境
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声环境
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限值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线路选择时尽可能避开林木,对于无法避让的林木采取跨越设计, 减少林木砍伐,较好的维持原来的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复 垦,使其恢复原有的生态功能。
危废管理
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事故状态产生的事故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管理,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
无 |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维护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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