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验收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卢龙县卢龙镇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项目固废环保竣工验收做出验收合格的决定,现将建设项目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申请听证的权利。
电话:0335-3652375 通讯地址:秦皇岛市环境保护局(066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卢龙县卢龙镇风电场110kV升压站工程 |
河北省秦皇岛市卢龙县 |
华能秦皇岛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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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座110kV升压变电站。升压站内主要包括:主控楼、生活楼、配电区域、1×50MVA主变等。 |
配套建设了容积为24m3主变压器防渗事故油池;
建有10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
升压站内产生的废旧蓄电池按国家危废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
无 |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维护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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