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近日印发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一个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综合性规划。
《规划》囊括了山、水、林、田、湖、草以及海洋等全部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的指导性规划,是编制和实施有关重大工程建设规划的主要依据。
《规划》的总体布局是“三区四带”,在总体布局的基础上,从各重点区域的生态本底和主要问题出发,通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设置了9项重大工程。
将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布局在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长江重点生态区(含川滇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三区四带”,根据各区域的自然生态状况、主要生态问题,研究提出了主攻方向。
《规划》以上述工程布局为基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生态要素,结合各类工程的建设特点,提出了9项重大工程,包括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等七大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以及自然保护地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等两项单项工程,明确了各项重大工程的建设思路、主要任务和重点指标,并在专栏中列出了47项具体任务。
内容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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