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18-11-09
11月7日,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市委、市政府一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立市”列为“四市战略”之首,提出建设京津冀生态标兵城市。全市上下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空间布局不断优化,环境监管执法日益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大幅增强。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比较优势正在缩小。当前,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打造京津冀生态标兵城市和国际化旅游城市的攻坚期。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目标需求导向、质量导向和问题导向,统筹推进、标本兼治、攻坚克难,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精准的举措、更加严密的法治,集中打好一系列标志性的重大战役,不断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方案》提出了“坚持保护优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改革创新、注重依法监管和推进全民共治”五项基本原则,提出了大气、水、土壤、资源管控等目标指标和“环境保护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等具体要求。
《方案》从大气、水、土污染防治、调整产业结构、生态环境保护和完善治理体系等方面,部署了6项重点工作,共分42项具体工作提出了实施要求。一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包括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高效利用、引导公众绿色生活5项具体工作;二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包括持续削减燃煤污染、着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持续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深化扬尘综合治理、开展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治理、实施国土绿化攻坚行动、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9项具体工作;三是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包括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开展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专项治理、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打好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7项具体工作;四是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包括积极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科学划分农用地质量类别、推进土壤分类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强化重金属重点污染源整治、强化源头防控新增污染、健全垃圾处理处置体系、严格固体废物管理9项具体工作;五是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包括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坚决查处破坏生态行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5项具体工作;六是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包括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严格生态环境质量管理、健全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7项具体工作。
《方案》细化规定了部分工作的完成指标和完成时限,并从党政同责、通报排名、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同时提出了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建立通报排名奖惩机制、实施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等4项保障措施,保证《方案》的贯彻落实。
《方案》已印发至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和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