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2]448号)的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经过现场核查与评估,抚宁县兴华废油脂回收再生销售有限公司具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资质延续条件,拟同意该公司2025年度开展收集经营活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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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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