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排污单位:
为推动排污权交易改革落地落实,根据财政部等三部委《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22〕3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关于制定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出让标准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6〕1597号)、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排污权使用费征收工作的通知》(冀环排污权〔2024〕7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108家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单位排污权使用费数额进行了核定确认,现对使用费数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7日)。如对使用费数额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人:杨述培 0335-3650051
肖 勇 0335-3629106
传 真:3650051
电子邮箱:qhdpaiwuquan@126.com。
(此件公开发布)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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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单位: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信息中心 迎宾路中段八一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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