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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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与葫芦岛市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1-28

    11月27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启动会,会上两市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工作框架协议》,探索构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两市同处环渤海经济圈中心地带、东北与华北两大经济区的结合部,同为滨海城市、旅游城市、港口城市、工业城市,既是毗邻城市也是友好城市,在历史人文、资源禀赋、发展理念、发展路径、发展目标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和互补性。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与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和深化合作,建立更加紧密的沟通、交流和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层次,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促进各类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


       按照框架协议内容,秦皇岛市同葫芦岛市将按照“协商统筹、责任共担、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的原则,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各扬所长,强化联运协作,协调推进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的贯彻落实;研究区域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推动区域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统一;推进落实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成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专家小组,为区域大气环境问题研判、大气污染防治效果的评估以及综合防治政策措施的研究决策提供咨询顾问,协同推动两市大气污染防治合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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